18.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销售啤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收取期限为3个月的包装物押金11.7万元,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另收取期限同样为3个月的包装物押金35.1万元;2016年3月销售啤酒和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均在本月逾期,因购买方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其押金各23.4万元。2016年6月该酒厂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 119
B: 122.4
C: 127.5
D: 130.9
【解析】对销售啤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而对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就并入销售额计税,逾期时不再计税。2016年6月该酒厂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23.4÷(1+17%)×17%+500×17%+35.1÷(1+17%)×17%=127.5(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