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A: 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B: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C: 善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债务人只有以低于市场交易价的50%的价格转让其财产,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选项A、C错误,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权利。须有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者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如赠与他人财产、放弃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等。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