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0日,陈某因汽车质量问题与经销商达成退车协议,并于当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车辆购置税。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上显示,陈某于2020年5月8日购买该车辆,支付价税合计金额223800元,并于当日缴纳车辆购置税19293.10元。应退给陈某车辆购置税( )元。
A: 15434.48
B: 17363.79
C: 17824.78
D: 19293.10
本题考查车辆购置税退税额的计算。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解题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已纳税额。 本题中,陈某购置应税车辆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19293.10元。 第二步:确定使用年限。 应税车辆自 2020年5月8日购置并缴纳税款至2021年6月20日,满1年不足2年,按1年计算。 第三步: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19293.10×(1-1×10%)=17363.79(元)。因此,选项B正确。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