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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关于税收行政司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税收行政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

B: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属于税收行政诉讼具体的受案范围

C: 税收司法审查以税务机关行政行为作为审查对象

D: 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纳入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诉讼的范围

E: 税收司法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税法的运行”知识点进行考核】
【解析】目前税收领域中的司法审查,以具体的税收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相应排除了将抽象税收行政行为纳入税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答案选 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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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设A公司2×15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均为0。2×15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2×15年发生的交易事项中,会计与税法处理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1)2×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万元,A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了1200万元的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定该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期初余额均为0。(2)A公司于2×15年6月30日将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2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6.5年,企业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转换日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2 600万元,账面价值为1350万元。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下列有关A公司2×15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2、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设A公司2×15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均为0。2×15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2×15年发生的交易事项中,会计与税法处理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1)2×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万元,A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了1200万元的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定该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期初余额均为0。(2)A公司于2×15年6月30日将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2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6.5年,企业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转换日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2 600万元,账面价值为1350万元。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下列有关A公司2×15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3、高锋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7年12月31日将一自用建筑物对外出租,租期3年,每年年末收取租金500万元,出租时,该建筑物的成本是6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 0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15年,公允价值4 500万元,高锋公司对该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18年12月31日、2×19年12月31日和2×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是分别是4 800万元、4  600万元和4 200万元。2×21年1月10日,高锋公司将该建筑物对外出售,收到价款4 000万元并存入银行。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关于2×18至2×20年的会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4、(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5、【资料2】甲企业为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5月5日,乙公司以其一项A无形资产投资甲公司,合同约定价值为250万元(与公允价值一致),该出资实际所占份额的金额为200万元。合同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该资产用于生产专项产品。(不考虑相关税费) (2)6月10日,自行研发一项B专利技术,研发过程中发生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究支出200万元,发生开发支出1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800万元。11月30日,B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有效期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12月5日,宣传B专利技术生产的新产品,发生广告宣传费1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增值税) (4)12月25日,将企业一批不需用的材料对外出售,材料成本为100万元,售价为20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6万元,款项已收入企业银行账户。该项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3.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6、(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7、(二)张三2023年12月取得收入的情况如下:(1)在甲公司任职取得工资收入12000元;(2)出版长篇小说一部,出版社支付稿酬100000元;(3)一次性取得法律咨询收入40000元;(4)参加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举办的国际马拉松赛取得奖金8000元;(5)取得保险赔偿30000元;(6)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5000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关于张三涉税实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8、【第2题】甲企业为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5月5日,乙公司以其一项A无形资产投资甲公司,合同约定价值为250万元(与公允价值一致),该出资实际所占份额的金额为200万元。合同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该资产用于生产专项产品。(不考虑相关税费)(2)6月10日,自行研发一项B专利技术,研发过程中发生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究支出200万元,发生开发支出1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800万元。11月30日,B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有效期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3)12月5日,宣传B专利技术生产的新产品,发生广告宣传费1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增值税)(4)12月25日,将企业一批不需用的材料对外出售,材料成本为100万元,售价为20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6万元,款项已收入企业银行账户。该项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3.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9、0甲公司20×3年自财政部门取得以下款项:(1)2月20日,收到拨来的以前年度已完成重点科研项目的经费补贴260万元;(2)6月20日,取得国家对公司进行扶改项目的支持资金3 000万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相关资产于当年12月2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3)12月30日,收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补贴4 000万元,该项目至取得补贴款时已发生研究支出1 600万元,预计项目结项前仍将发生研究支出2 400万元。假定上述政府补助在20×3年以前均未予确认,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下列关于甲公司20×3年对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10、A公司新建厂房项目为当地政府的重点支持项目。2×18年1月2日,A公司收到政府拨款8000万元,用于补充厂房建设资金。2×18年6月30日新建厂房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成本18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2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和税法的规定一致),不考虑净残值。假定直线法为分摊政府补助的合理方法。所得税税率为25%。若税法规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