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理论,担保物权的特征之一是( )。
A: 担保物权的设立以物的利用为目的
B: 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可以不依附于债权而单独设立
C: 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D: 担保物权是为确保物权的实现而设立
(1)选项A:担保物权以取得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用益物权以物的利用为目的;(2)选项B:担保物权是从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3)选项D: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物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