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具有下列( )情形的,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A: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B: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C: 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D: 购买方将专用发票丢失
E: 购买方在认证后将专用发票交给销售方
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选项A);②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选项B);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选项C)。
答案选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