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法律事实中,不知情的第三人可以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有( )。
A: 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动产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 动产的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动产向不知情的第三人设定质权
C: 动产质权人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 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E: 物品的借用人将其借用的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1)选项C:未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不得进行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故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选项DE:赠与属于无偿赠与,即第三人未支付合理对价,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
答案选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