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2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B: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
C: 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应终结执行
D: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应终结执行
本题考核强制执行的特殊程序—中止和终结。 强制执行的特殊程序—中止,中止执行的后果 (1)恢复: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 (2)结束:对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无能),或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无害),中止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规律:无能+无害+3年=不再执行 强制执行的特殊程序—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1)人死没钱: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组死没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物死:执行标的灭失的; (4)依据死: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兜底: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