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从国内购进生产用的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8000元,已支付运费5800元并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进料加工贸易进口免税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13200元人民币,材料均已验收入库;本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50000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42000美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汇率为1:6.8)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应退增值税45318元,免抵增值税额0元
B: 应退增值税37466元,免抵增值税额6136元
C: 应退增值税24050元,免抵增值税额19552元
D: 应退增值税26570元,免抵增值税额8842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8×42000×(17%-13%)-13200×(17%-13%)=10896(元);应纳税额=150000×17%-(368000×17%+5800×7%-10896)=-26570(元);当期免抵退税额=6.8×42000×13%-13200×13%=35412(元):当期应退税额=26570(元);当期免抵税额=35412-26570=8842(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