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股东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股东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B: 若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则持股1%的股东可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C: 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 解散公司的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
解散公司之诉(经营管理严重困难)---10%以上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难开会)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难表决)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有冲突)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兜底条款)
注: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