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下列处理符合规定的有( )。
A: 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尚未申报抵扣的,暂先允许抵扣
B: 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已申报抵扣的,暂先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C: 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已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D: 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后,尚未申报抵扣的,可继续申报抵扣
E: 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教材税法一204
答案选 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