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3年2月2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货款5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开来一张出票日为2月22日,面值为58500元、票面年利率为6%、期限为60天的商业承兑汇票。次月18日甲公司因急需资金,持该票据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0%。若该项贴现业务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则甲公司取得的贴现额是( )元。
A: 58477.74
B: 58494.15
C: 58510.56
D: 59085.00
贴现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票据到期值=58500+58500×6%×60/360=59085(元), 贴现息=59085×10%×36/360=590.85(元) ,甲公司取得的贴现额=59085-590.85=58494.15(元)。 注:贴现期按日计算,按照“算头不算尾”的原则,所以贴现期从3月18日开始计算。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