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购买“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为40万元,2016年3月处置该债权的40%,取得处置收入25万元,在债权处置过程中发生评估费用2万元。吴某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万元。
A: 1.20
B: 1.40
C: 1.56
D: 1.80
【试题解析】:
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处置债权的成本费用合计=40×40%+2=18(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18)×20%=1.4(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