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铜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采铜矿原矿2000吨,不含增值税单价0.08万元/吨。合同约定本月收回货款的60%,其余货款下月10日收回;销售自采铜矿原矿加工的铜选矿4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60万元。铜矿原矿的资源税税率为10%,选矿的资源税税率为2.5%。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
A: 8.00
B: 12.80
C: 13.60
D: 24.00
【考点】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3)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2000×0.08×60%×10%+160×2.5%=13.6(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