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公司给自有员工实际发放合理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公司生产部门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员工6人,每人每月支付劳务费3000元。假设公司当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 56.98
B: 55.97
C: 60.00
D: 54.96
【考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
【解题思路】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000+0.3×12×6)×14%=143.02(万元)<实际发生额2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43.02=56.98(万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