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档化妆品公司2019年5月委托某厂家加工一批高档香水精,该高档化妆品公司发给厂家的原材料成本为25000元。厂家当月加工完毕并于6月1日将该批高档香水精送交该高档化妆品公司,收取含税加工费11300元,含税代垫辅助材料款5650元,厂家无同类高档香水精的销售价格。该高档化妆品公司于7月底将该批高档香水精全部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60000元,则该高档化妆品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 )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
A:
B:
C:
D: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受托方计税价格=[25000+(11300+5650)÷(1+13%)]÷(1-15%)=47058.82(元)<委托方收回后的销售价格60000元,所以该高档化妆品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60000×15%-[25000+(11300+5650)÷(1+13%)]÷(1-15%)×15%=1941.18(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