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当地设立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21年11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60万元的实木地板移送至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的60%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9.1万元。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10%,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月无其他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该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2.47万元
B: 该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3.5万元
C: 该厂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0.88万元
D: 该厂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33万元
E: 该厂当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0.38万元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79.1÷(1+13%)×5%=3.5(万元),选项B正确;应缴纳增值税=79.1÷(1+13%)×13%=9.1(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5+9.1)×7%=0.88(万元),选项C正确;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5+9.1)×3%=0.38(万元),选项E正确。
答案选 B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