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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无因管理之债发生的有( )。

A: 承揽人为定作人保管其提供的原材料

B: 抢险队员奋力抢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

C: 路人将晕倒的伤者送医并垫付医药费

D: 邻居赡养被子女遗弃的老人

E: 居民委员会照料父母因疫情被隔离的幼童

答案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选项A中,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E中,抢险队员、居民委员会是有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所以选项BE错误。

答案选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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