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王某为境内某上市公司的职员,2011年10月取得工资10000元,按照公司规定,公司每月代其负担4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王某2011年10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745
B: 447
C: 931.25
D: 809.78
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意,公式(1)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纳税所得额=(10000-3500-555×40%)÷(1-20%×40%)=6823.91(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应纳税额=6823.91×20%-555=809.78(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