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11年转让~幢新建普通标准住宅楼,取得收入8000万元,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已知该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5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建造成本3000万元,其利息支出不能取得金融机构的合法证明,其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已经全部付清,已知该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企业的转让行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额( )万元。
A: 125
B: 270
C: 513
D: 0
扣除项目金额=1500+3000+(1500+3000)×10%+8000×5%×(1+7%+3%)+(1500+3000)×20%=6290(万元)
增值额=8000-6290=1710(万元)增值率=1710+6290×100%=27.19%转让普通标准住宅楼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免税。
应纳税额=1710×30%=513(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