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8月开业,实收资本6000万元。2019年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3月份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100万元,并向乙公司收取加工费20万元;5月份与丙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记载金额100万元。2019年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元。
A: 1200
B: 1400
C: 1700
D: 1900
应缴纳印花税=200×0.5‰×50%+100×0.3‰+20×0.5‰+100×0.3‰=0.05+0.03+0.01+0.03=0.12(万元)=1200(元)。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资本公积200万元,按营业账簿税目税率0.5‰,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 甲公司提供原材料100万元按购销合同税目税率0.3‰ 加工费20万元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目税率0.5‰ 技术开发合同记载金额100万元按技术合同税目税率0.3‰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