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50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9 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 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 2.62
B: 2.67
C: 2.89
D: 2.95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材料成本的金额包括买价和运输费,但不包括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材料成本=50+1=51(万元);二是加工费要使用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51+5)/(1-5%) ×5% =2.95 (万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