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16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6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 )元。
A: 11900
B: 12117.95
C: 12335.90
D: 12553.85
2016年3月增值税销项税=50000×17%+(23400+3000)÷(1+17%)×17%=12335.90(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