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2011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房地产开发成本2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是1000万元,发生利息支出500万元,但是利息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准确分摊,所在地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印花税金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 196.75
B: 197.50
C: 426.75
D: 407.50
扣除项目金额=(2000+1000)×(1+10%)+277.5=3577.5(万元)
土地增值额=5000-3577.5=1422.5(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1422.5÷3577.5=39.76%。适用30%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额=1422.5×30%=426.75(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