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 4月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120万元。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 3万元、优质费 2万元。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A: 15.60
B: 15.83
C: 15.95
D: 16.18
(1)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2)食品生产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一年以内且未超过企业规定期限,单独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3)业务发生在 2019年 4月,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20+2/(1+13%)]×13%=15.83(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