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来自本国所得100万元;该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各设一分公司,甲国分公司所得4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所得各30万元。各国税率分别是:本国40%、甲国30%、乙国40%、丙国50%,则乙国抵免限额是( )。(上述的所得均为税前所得)
A: 16万元
B: 14万元
C: 12万元
D: 24万元
【考点】分国抵免限额
【解题思路】
分国限额法是当某居住国拥有多国收入时,居住国政府按其收入的来源国分别进行抵免,计算公式如下:
分国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居住国所得税率)×(某一国外应税所得÷∑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乙国抵免限额=[(100+40+30+30)×40%]×30÷200=80×30÷200=12(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