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理论,下列关于物权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物权均具有完全的支配力
B: 当同一标的物上,物权和债权并存时,无论物权设立先后,其效力一律优于债权
C: 同一物上两个以上物权并存时,成立在先的物权通常优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D: 所有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物权人皆可追及物的所在并对物的占有人主张物权、请求返还,但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则不具有该效力
自物权具有完全的支配力,他物权具有不完全的支配力,所以,A选错误。当同一标的物上,物权和债权并存时,无论物权设立先后,其效力通常优于债权。物权优于债权的例外:①买卖不得击破租赁;②经预告登记的债权优于物权。所以,B选错误。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物权人皆可追及物的所在并对物的占有人主张物权、请求返还的效力。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皆具有追及效力。所以,D选错误。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