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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辖权两个方面,其中税收管理权包括(  )。

A: 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

B: 税法的解释权

C: 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

D: 减免税的审批权

E: 税法的公布权

答案解析

【答案】ABCD
【解析】选项E:属于税收立法权。

答案选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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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辖权两个方面,其中税收管理权包括(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4、分别设立中央税和地方税这两个相互独立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体系,中央与地方均享有相应的税收立法权、税种的开征和停征权、税目的增减权和调整权,并且有权管理和运用本级财政收入是指( )。 5、2011年底,甲公司财务部门举行了一次研讨会,对2012年的下列两项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和决策:(1)为了扩大销售,决定改变信用政策 2011年甲公司销售产品收入为4 320万元,企业销售利润率为10%,其信用条件是:2/10,n/30,享受现金折扣的占40%,其余享受商业信用。管理成本占销售收入的1%,坏账损失占销售收入的2%,收账费用占销售收入的3%。 2012年拟将赊销条件改为“2/10,1/20,n/60”,企业销售利润率变为12%,预计销售收入将增加50%。估计约有60%的客户(按赊销额计算)会利用2%的折扣;15%的客户会利用1%的折扣,其余的享受商业信用。管理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率变为1.5%,坏账损失为销售收入的2.5%,收账费用为销售收入的3.5%。 企业的资金成本率为8%。 (2)为了扩大生产,讨论新生产线购建及筹资方案 新生产线的购建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建造一条生产线M,投资额为1 000万元,于建设起点一次投入(建设期较短,可以忽略不计)。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期满净残值为10万元。投产后每年增加息税前利润500万元。 方案二:同样的金额直接购买一条生产线N。该生产线购入后即可投入生产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设使用期满收回净残值7万元。经测算,A产品的单位变动成本(包括销售税金)为60元,边际贡献率为40%,固定成本总额为l25万元,丁产品投产后每年可实现销售量20万件。 为建造该生产线所需的1 000万元资金有两个筹资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按每股10元发行普通股,该企业刚刚发放的每股股利为0.3元,预计股利每年增长5%; 方案二: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10%,期限为5年的长期债券,筹资费用率为2%。 已知,所得税税率为25%,资金成本为8%;PVA 8%,5=3.9927,PVA 8%,4=3.3121,PV 8%,5=0.6806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购买生产线N方案下,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为( )万元。 6、2011年底,甲公司财务部门举行了一次研讨会,对2012年的下列两项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和决策:(1)为了扩大销售,决定改变信用政策 2011年甲公司销售产品收入为4 320万元,企业销售利润率为10%,其信用条件是:2/10,n/30,享受现金折扣的占40%,其余享受商业信用。管理成本占销售收入的1%,坏账损失占销售收入的2%,收账费用占销售收入的3%。 2012年拟将赊销条件改为“2/10,1/20,n/60”,企业销售利润率变为12%,预计销售收入将增加50%。估计约有60%的客户(按赊销额计算)会利用2%的折扣;15%的客户会利用1%的折扣,其余的享受商业信用。管理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率变为1.5%,坏账损失为销售收入的2.5%,收账费用为销售收入的3.5%。 企业的资金成本率为8%。 (2)为了扩大生产,讨论新生产线购建及筹资方案 新生产线的购建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建造一条生产线M,投资额为1 000万元,于建设起点一次投入(建设期较短,可以忽略不计)。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期满净残值为10万元。投产后每年增加息税前利润500万元。 方案二:同样的金额直接购买一条生产线N。该生产线购入后即可投入生产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设使用期满收回净残值7万元。经测算,A产品的单位变动成本(包括销售税金)为60元,边际贡献率为40%,固定成本总额为l25万元,丁产品投产后每年可实现销售量20万件。 为建造该生产线所需的1 000万元资金有两个筹资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按每股10元发行普通股,该企业刚刚发放的每股股利为0.3元,预计股利每年增长5%; 方案二: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10%,期限为5年的长期债券,筹资费用率为2%。 已知,所得税税率为25%,资金成本为8%;PVA 8%,5=3.9927,PVA 8%,4=3.3121,PV 8%,5=0.6806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购买生产线N方案下,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为( )万元。 7、甲公司 2×15 年发生下列交易或事项:(1)以账面价值为 18 2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取得同一集团内乙公司 100% 股权,合并日乙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 12 000 万元;(2)为解决现金困难,控股股东代甲公司缴纳税款 4 000 万元;(3)为补助甲公司当期研发投入,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 000 万元;(4)控股股东将自身持有的甲公司 2% 股权赠予甲公司 10 名管理人员并立即行权。不考虑其他因素,与甲公司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中,会引起其 2×15 年所有者权益中资本性项目发生变动的有( )。 8、甲公司 2×15 年发生下列交易或事项:(1)以账面价值为 18 2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取得同一集团内乙公司 100% 股权,合并日乙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 12 000 万元;(2)为解决现金困难,控股股东代甲公司缴纳税款 4 000 万元;(3)为补助甲公司当期研发投入,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 000 万元;(4)控股股东将自身持有的甲公司 2% 股权赠予甲公司 10 名管理人员并立即行权。不考虑其他因素,与甲公司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中,会引起其 2×15 年所有者权益中资本性项目发生变动的有( )。 9、甲公司 2×15 年发生下列交易或事项:(1)以账面价值为 18 2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取得同一集团内乙公司 100% 股权,合并日乙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 12 000 万元;(2)为解决现金困难,控股股东代甲公司缴纳税款 4 000 万元;(3)为补助甲公司当期研发投入,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 000 万元;(4)控股股东将自身持有的甲公司 2% 股权赠予甲公司 10 名管理人员并立即行权。不考虑其他因素,与甲公司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中,会引起其 2×15 年所有者权益中资本性项目发生变动的有( )。 10、(二)黄河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黄河公司共有职工520人,其中生产工人380人,车间管理人员60人,行政管理人员50人,销售机构人员30人,2015年12月发生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事项如下:(1)本月应付职工工资总额5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35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60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60万元,销售机构人员工资30万元。(2)分别按照当月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按照工资总额的10%计提并缴存“五险一金”。(3)公司为10名高级管理人员每人租赁住房一套并提供轿车一辆,免费使用;每套住房年租金为6万元(年初已支付),每辆轿车年折旧额为4. 8万元。(4)公司为每名职工发放一台自产产品作为福利,每台产品成本0.4万元,市场售价0.5万元(不含增值税)。(5)2014年1月1日,公司向100名核心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根据股份支付协议规定,这些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满4年,即可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现金股票增值权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行使完毕。2014年12月31日,该股份支付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2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10元,至2015年末有20名核心人员离开该公司,估计未来两年还将有10名核心人员离开。假设不考虑其他业务和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75.针对上述事项(4), 2015年12月黄河公司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