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5年初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厂房原值2600万元,厂办幼儿园房产原值300万元,地下工业用仓库原值100万元。该企业2012年发生下列业务:
(1)6月30日将原值为300万元的厂房出租,合同约定每年租金24万元,7月1日起租,租赁期3年。
(2)7月份购买新建的地下商铺用于商业用途,购买合同金额200万元,9月份交付使用。
(3)10月份接受甲公司委托加工一批产品,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注明原材料由受托方提供,金额为100万元,收取加工劳务费30万元。该产品由本企业负责运输,合同中注明运费2万元,仓储保管费2000元,装卸费500元。
(注:当地政府规定的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是20%,工业用途地下建筑房产以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用途地下建筑房产以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5年10月份该企业与加工业务相关的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元。
A: 450
B: 452
C: 460
D: 462
租金按财产租赁合同计税1‰仓储保管费 按仓储保管合同计税 1‰
购买合同按购销合同计税0.5‰运费按货物运输合同计税 0.5‰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0.3‰)”“购销合同(0.5‰)”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该企业与加工业务相关的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00×0.3‰×10000+30×0.5‰×10000+2×0.5‰×10000+2000×1‰=300+150+10+2=462(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