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刘某,2016年1月由境内甲公司派往境内乙公司进行技术指导,甲公司支付刘某工资2000元/月,乙公司支付刘某工资6500元/月。刘某该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 295
B: 445
C: 0
D: 105
刘某应纳个人所得税=(6500+2000-5000)×3%=105(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