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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甲企业通过国家出让方式获得一项土地使用权,对于上述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企业要缴纳契税

B: 国家不需要缴纳契税

C: 国家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D: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E: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答案解析

国家出让土地给甲企业,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承受方是甲企业,甲企业要缴纳契税。

答案选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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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企业通过国家出让方式获得一项土地使用权,对于上述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华东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2×21年3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6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当月华东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始建设一住宅小区,建成后对外出售;至2×21年12月31日,住宅小区尚未完工,共发生开发成本1 800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2)2×21年4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7 500万元,预计使用70年,华东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准备增值后转让,2×21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05 000万元。(3)2×21年5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取得当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将该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华东公司对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作为固定资产的地上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华东公司对于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下列各项关于华东公司2×21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4、(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5、根据材料回答1~6题:  某市一家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新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1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全年直接销售小汽车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00万元(不含对外投资,包含为某市汽车出租公司定制出租车,收取定做费500万元);全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850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2)2月,企业将自产的一批小汽车对外投资,该批产品市场不含税价格200万元,企业已做账务处理,该批汽车的库存成本为110万元。   (3)企业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并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该项捐赠收入企业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4)8月1日,企业将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B公司,转让收入1000万元,该土地使用权原购进价格380万元,已经摊销220万元。   (5)企业全年小汽车销售成本4800万元(不含对外投资的部分);发生的销售费用为1800万元(其中广告费为1000万元,宣传费用200万元),管理费用为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9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为120万元,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28万元);财务费用为350万元。   (6)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属于合理限度的范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   (7)对外转让小汽车的先进生产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相配比的成本、费用为100万元(收入、成本、费用均独立核算)。   (8)6月8日,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0万元;6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收入83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9)通过当地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款300万元,税收滞纳金6万元。   (10)财务费用350万元中有向其他企业借款500万元,按利率10%支付利息(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当期发生汇兑损失20万元。   (上述租金收入不考虑房产税和印花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9%,2009年教育经费超标2万元、2010年超标1万元。)2011年度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直接扣除的税费是(  )万元。 6、华东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2×19年3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6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当月华东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始建设一住宅小区,建成后对外出售;至2×19年12月31日,住宅小区尚未完工,共发生开发成本1 800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2)2×19年4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7 500万元,预计使用70年,华东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准备增值后转让,2×19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05 000万元。(3)2×19年5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取得当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将该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华东公司对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作为固定资产的地上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华东公司对于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下列各项关于华东公司2×19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7、华东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2×19年3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6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当月华东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始建设一住宅小区,建成后对外出售;至2×19年12月31日,住宅小区尚未完工,共发生开发成本1 800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2)2×19年4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用于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7 500万元,预计使用70年,华东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准备增值后转让,2×19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05 000万元。(3)2×19年5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取得当日即对外出租,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华东公司对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作为固定资产的地上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华东公司对于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下列各项关于华东公司2×19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8、    (二)位于某市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5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收益320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和销售费用 共计5300万元,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339万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420万元,12月末 企业自行计算的全年会计利润总额为761万元,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96万元,未有留抵增值税。2016年1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1) 8月中旬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收到预收账款234万元并收存银行。12月下 旬将该批产品发出,但未将预收账款转作收入。(2)    9月上旬接受客户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进项税 额1.7万元,企业将捐赠收入直接记入了“资本公积”账户核算。(3)10月份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万元、进项税额3. 06万元,企业将购置金额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假定该设备会计与税法折旧期限均为10年,不考虑残值。(4)成本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62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7万元。(5)    投资收益中有12. 6万元从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其余为股权转让收益,营业 外支出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30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56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13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32万元。(其他相关资料:本题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1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85. 该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为(      )万元。 9、2015年1月20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2x15年2月2日,甲公司在上述地块上开始建造商业设施,建成后作为自营住宿、餐饮的场地。2016年9月20日,商业设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发生建造成本6000万元。该商业设施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因建造的商业设施部分具有公益性质,甲公司于2x16年5月10日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助资金30万元。假定采用净额法进行处理,则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0、M公司是一家大型物流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每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5年~2015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M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购置一栋办公楼,买价为1000万元,相关税费34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0年,假定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无法合理分割。该房产预计残值收入40万元,预计清理费用6万元。M公司采用直线法对此房产提取折旧。税务认可此折旧口径。(2)2011年1月1日M公司将该办公楼对外出租,租期10年,每年初收取租金30万元,当天即为出租日。因同地段的房地产交易不活跃,无法合理获取房产的公允价格,M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3)2011年末因国家宏观调控,此办公楼发生事实贬值,预计可收回价值为55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未变,但预计净残值调整为22万元。(4)2013年初因M公司所在城市在此办公楼附近建开发区,带来周过房产交易活跃,M公司据此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改为公允计量模式,根据2013年初周边房产的市场价格推定此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5)2013年末此办公楼公允价值为1020万元;(6)2014年末此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015万元;(7)2015年初M公司将该办公楼在房地产交易所出售,成交价为13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根据上述资料,完成以下问题解答:(2) 、M公司2012年提取的折旧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