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1年1月份应交增值税( )元。
A: 14790
B: 17340
C: 31790
D: 221340
甲公司2011年1月应交增值税=187000+40000×17%+10200+150×680×17%=221340(元)。
注:事项(4)中,甲公司向戊公司销售产品,因近期很难收回货款,则相关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比较小,在1月份不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不能确认收入,但由于甲公司在发出商品时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因此需要确认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