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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A: 、10

B: 、15

C: 、30

D: 、60

答案解析

【试题解析】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码一照”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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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4、(三)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有关资料如下: (1)当月实现销售商品收入160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7.2万元,款项已全部收到存入银行。本月预收货款50万元已存入银行。该企业未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2)4日,购买一批原材料,其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以相应金额的银行汇票结算款项。12日,用银行存款支付购进建造仓库的工程物资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20日,按照合同用银行存款预付购买原材料款15万元。 (3)5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乙股票10万股,每股面值1元,购买价格为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0.3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当月分配职工薪酬26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12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3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为5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4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当月职工工资21万元已发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3.根据资料(3),甲公司购买股票相关税费计入的会计科目有( )。 5、(三)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有关资料如下: (1)当月实现销售商品收入160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7.2万元,款项已全部收到存入银行。本月预收货款50万元已存入银行。该企业未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2)4日,购买一批原材料,其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以相应金额的银行汇票结算款项。12日,用银行存款支付购进建造仓库的工程物资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20日,按照合同用银行存款预付购买原材料款15万元。 (3)5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乙股票10万股,每股面值1元,购买价格为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0.3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当月分配职工薪酬26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12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3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为5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4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当月职工工资21万元已发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6、(三)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有关资料如下: (1)当月实现销售商品收入160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7.2万元,款项已全部收到存入银行。本月预收货款50万元已存入银行。该企业未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2)4日,购买一批原材料,其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以相应金额的银行汇票结算款项。12日,用银行存款支付购进建造仓库的工程物资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20日,按照合同用银行存款预付购买原材料款15万元。 (3)5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乙股票10万股,每股面值1元,购买价格为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0.3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当月分配职工薪酬26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12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3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为5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4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当月职工工资21万元已发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7、(三)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有关资料如下: (1)当月实现销售商品收入160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7.2万元,款项已全部收到存入银行。本月预收货款50万元已存入银行。该企业未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2)4日,购买一批原材料,其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以相应金额的银行汇票结算款项。12日,用银行存款支付购进建造仓库的工程物资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20日,按照合同用银行存款预付购买原材料款15万元。 (3)5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乙股票10万股,每股面值1元,购买价格为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0.3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当月分配职工薪酬26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12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3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为5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4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当月职工工资21万元已发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4.根据资料(4),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结果处理正确的有( )。 8、(三)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有关资料如下: (1)当月实现销售商品收入160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7.2万元,款项已全部收到存入银行。本月预收货款50万元已存入银行。该企业未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2)4日,购买一批原材料,其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以相应金额的银行汇票结算款项。12日,用银行存款支付购进建造仓库的工程物资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20日,按照合同用银行存款预付购买原材料款15万元。 (3)5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乙股票10万股,每股面值1元,购买价格为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0.3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当月分配职工薪酬26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12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3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为5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4万元,奖金、津贴等薪酬为1万元。当月职工工资21万元已发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5.根据资料(1)至(4),下列各项中,甲公司2015年5月现金流量表项目的计算结果正确的有( )。 9、某企业2016年6月10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之后设置了账簿,进行会计核算。9月18日,会计发现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上金额填写错误,交由出具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了出具单位印章,据此进行了会计核算。2012年12月份,该企业财务人员感到自身账簿核算很不规范,容易被查出问题,便将开业以来的账簿及发票自行进行了销毁,后被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受到严厉的处罚。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3)纳税人发票的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一般为( )。 10、(二)黄河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黄河公司共有职工520人,其中生产工人380人,车间管理人员60人,行政管理人员50人,销售机构人员30人,2015年12月发生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事项如下:(1)本月应付职工工资总额5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35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60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60万元,销售机构人员工资30万元。(2)分别按照当月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按照工资总额的10%计提并缴存“五险一金”。(3)公司为10名高级管理人员每人租赁住房一套并提供轿车一辆,免费使用;每套住房年租金为6万元(年初已支付),每辆轿车年折旧额为4. 8万元。(4)公司为每名职工发放一台自产产品作为福利,每台产品成本0.4万元,市场售价0.5万元(不含增值税)。(5)2014年1月1日,公司向100名核心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根据股份支付协议规定,这些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满4年,即可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现金股票增值权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行使完毕。2014年12月31日,该股份支付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2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10元,至2015年末有20名核心人员离开该公司,估计未来两年还将有10名核心人员离开。假设不考虑其他业务和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75.针对上述事项(4), 2015年12月黄河公司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