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20×6年12月31日购入一台设备,原价为3 0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5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会计上按照3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与税法相一致。20×8年1月1日,公司所得税税率由33%降为25%。除该事项外,历年来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该公司20×8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 12
B: 60
C: 200
D: 192
企业对于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填列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内。
会计年折旧额=(3 010-10)/3=1 000(万元)
税法年折旧额=(3 010-10)/5=600(万元)
20×8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3 010-1 000×2=1 010(万元)
20×8年末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3 010-600×2=1 810(万元)
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0(万元)
所以20×8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金额=800×25%=200(万元)。
[该题针对“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