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公司向伟东公司出售并交付其生产的残疾人轮椅20台,伟东公司未付款。因欠北海公司债务,晨曦公司以协议形式将其对伟东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北海公司抵债,并通知了伟东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 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 晨曦公司移转债权无须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 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属于待生效合同
E: 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有效,北海公司可不通过晨曦公司而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自双方达成债权让与合意时成立并生效(选项D错误),不必经伟东公司同意,但只有在通知伟东公司后才对伟东公司发生效力(选项B错误)。
答案选 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