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3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甲欲将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丁,合伙协议中没有关于份额转让的相关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关于甲之份额转让条件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若甲欲将其份额转让给乙,则无须征得丙的同意
B: 丁购得甲转让的份额之后,丁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C: 甲将其份额转让给丁之后,甲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D: 乙、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E: 甲转让其份额必须经乙和丙一致同意
选项A、E正确,普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选项B错误,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C错误,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D正确,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案选 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