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审核某公司2015年度纳税情况时发现,该公司年末有800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经进一步审核确认,其中600万元系2015年2月起借给公司股东王某投资的另一家企业,另200万元系2015年8月该公司股东王某因个人购买房产而向公司的借款。对这些“其他应收款”税务师下列处理符合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的是( )
A: 200万元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600万元部分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B: 800万元均应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 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D: 200万元部分应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600万元部分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