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某公司给自有员工实际发放合理工资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生产部门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员工8人,向每人每月直接支付劳务费4500元;公司员工食堂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员工4人,向每人每月直接支付劳务费3000元。假设当年会计账簿记录的职工福利费为380万元,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 86.98
B: 85.97
C: 93.95
D: 0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公司生产部门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劳务费应计入工资薪金,作为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扣除的依据;而支付给员工食堂员工的劳务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0+8×4500×12÷10000)×14%=286.05(万元)<实际发生额38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80-286.05=93.95(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