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5年经批准发行10亿元永续中票。其发行合同约定:(1)采用固定利率,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1.5%,前5年利率保持不变,从第6年开始,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最高不超过8%;(2)每年7月支付利息,经提前公告当年应予发放的利息可递延,但付息前12个月,如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或减少注册资本,则利息不能递延,否则递延次数不受限制;(3)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甲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实施转股;(4)甲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赎回,赎回前长期存续。根据以上条款,甲公司将该永续中票确认为权益,其所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
A: 相关性
B: 可靠性
C: 可理解性
D: 实质重于形式
【考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解析】本题关键在于理解永续中票的实质,本题中甲公司发行的是5年的永续债券,利息可递延实质无强制付息义务;5年后,甲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实施转股,即原则上可以永续存续下去,甲公司无需偿还本金,由此可见该永续债券实质上具有所有者权益属性。甲公司据此将该永续债确认为权益,体现的正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名债实股。此类题目考查形式比较灵活,可结合情景案例考查,案例形式可多种多样,需从中提炼关键信息。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