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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80.下列关于代位权诉讼中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诉讼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法院应当追加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案被告

B: 法院可以追加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为诉讼第三人

C: 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申请参加本案诉讼,作为诉讼第三人

D: 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则有权提起反诉

E: 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作为本案诉讼的必要共同被告

答案解析

选项BC: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本题中,杨文提起代位权诉讼,杨文是原告,常海是被告,锦鲤有限责任公司是第三人。选项D: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而向法院提出,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人不能提出反诉。

答案选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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