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货物和劳务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和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的非税收入的基本原理和制度规定,目前25年官方教材还未发布,具体教材变动内容应以官方发布为准。
税法一考试教材变动
以24年税务师税法一教材变化为例进行说明:
从整体章节来看,2024年《税法一》教材由10章调整为11章。
从内容来看,实质新增和修改的政策不多,主要集中在第二章、第四章、第十一章;其他章节变动较小,主要是些优惠政策的延期。
2024年税法(一)教材相比2023年来说,变动比例约为30%。教材页码由346页变为365页,页码增加19页。
25年教材变动预计:《税法一》的教材可能会根据增值税法,有大变动。
变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01整合征税范围
原来: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现在: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将“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销售服务”中,引入应税交易的说法。
征税范围方面只是做了整合,劳务的适用税率仍然为13%。
02明确境内的界定,明确后更加清晰
原来:购买方或销售方有一方在境内就属于境内。
现在:不看购买方是否是境内,而是看销售方是否是境内,或者交易地、交易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
03视同应税交易的情形仅有三项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相比于原来:
1.取消了代销货物、异地移送用于销售货物的规定。
2.取消了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的规定。
3.取消了服务的视同销售。也就是说无偿提供服务,不用视同销售了,比如企业之间无偿的资金借贷,不用视同销售。但如何界定无偿,期待细则。
0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生变化
原来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现在取消了这一规定,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更加顺畅。
原来:购进的餐饮、居民日常、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现在: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强调了用途。
05明确简易计税办法,其增值税征收率为3%
关于5%征收率的规定是否取消,还需要等待进一步的细节规定。
06留抵退税政策写到法中
留抵退税政策写到法中。
07征收管理方便
原来: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现在: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以“计税期间”替代“纳税期限”,取消“1日”“3日”和“5日”等三项计税期间,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
25年税法一备考提示
近几年国际关系、市场经济等因素的影响,给部分企业或个人的“生存”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以支持纳税人的生存和发展经营。税法一科目的官方教材每年都会根据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做一定的更新和调整,这些更新和调整的内容常常也是当年考试的一个重要方向,而那些没有更新和调整的内容,通常是涉税基础知识或“恒重点”。所以,考生在学习中,不仅要掌握“恒重点”,更要着重关注2025年官方教材新增和调整的内容。
跨章节思考,融会贯通:
教材的编写是将独立的各税种按各章顺序编写,而考试命题会打乱知识点的排序,将跨章或跨节的知识点组合命题。考生在学习《税法一》的时候,需要灵活运用各税种的关系,可以采用直观或对比的记忆方法,或借助章节思维导图,串联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