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税务师证书申领注意事项如下,已全科合格的考生(含免试),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核对人像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邮寄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1、人像照片,用于制作资格证书的照片为报考上传照片,照片一定要符合相应规格,不符标准会影响证书的规范性、美观性。
2、个人基本信息请考生应认真核对,该信息不可自行修改,如有错误须报考试办由管理员修改;通讯、地址等信息可修改,信息如有错误考生可在证书申请时自行更新。
3、考生上传的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等原件照片上的信息应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拍摄的照片应清晰可辨,否则影响审核进度。
考生们需要时刻关注审核进度,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才能够及时处理。如果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申领,需要随同下一年度考试合格人员申领。
税务师视为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形盘点
税务师领证后,要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视为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形盘点如下:
(一)担任中税协或地方税协举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班或研修班授课人、专业论坛或专题讲座演讲人。按照实际授课、演讲时间的4倍确认学时;
(二)参加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专家论证。每天确认4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40个学时;
(三)参加税务师行业执业标准制定。项目组成员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四)承担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五)公开出版或发表涉税服务专业著作。每个项目确认40个学时;
(六)公开发表的涉税服务专业专业论文。每篇确认20个学时;
(七)参加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可确认40个学时;
学员如果有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财务相关的证书,均可以抵减税务师的继续教育。具体操作如下: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综合学时”中进行“自主申报”。
(八)经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