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师可以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研修班;(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含直播);(三)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的财税类内部培训;(四)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专业论坛、专题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访问等;(五)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税务师继续教育以前年度学时如何补学?
考虑到可能有些小伙伴忘记了之前的继续教育,会计网整理了中税协“税务师教育培训平台”的补学课程,一起看下:
进入中税协会“税务师教育培训平台”:
https://www.cctaaedu.cn/pc.html#/
目前系统只能补上一年度的继续教育。比如“2024年度只能补2023年度”。
Step1:进入选课入口
登录--“个人中心”--“我要补学”--“去选课”--选择年度和勾选课程,然后点击点击按钮。
Step2:开始学习
选择课程后,在“已选课”列表中,点击继续学习,开始学习。如果该课程未学习,则可以删除。
补学的学习记录会默认显示在当前年度,可在“个人中心”--“学习记录”查询。补学的课程在“备注”列会显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