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中啊,有时候会提到“小型微利企业”,有时候又说呢“小微企业”。在一些文件以及宣传材料中也有不同的用法,请问这两者之间有啥区别吗?
“小微企业”呢,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它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呢,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个类型,“小微企业”呢,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而“小型微利企业”它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止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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