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计税价格分为实两种办法计算,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复合计税办法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我国对绝大部分产品都按包含流转税的实际交易价格计税。但由于某些产品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没有实际交易价格或实际交易价格一时难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应按法定的包含税金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含价外税吗?
组成计税价格不含价外税,但组成计税价格包含价内税。价内税包含在产品价格内的流转税,如消费税、关税。它是计划价格体制下,国家提取企业盈利的一种重要课税方式。计划价格订价的一般原则为产品价格由价值决定,价值则由产品成本(C+V)和产品盈利(M)构成。其中M又可分解为产品利润(M1)和产品税金(M2)。因此,产品税金不仅是产品价格的合理部分,也是产品价值的有机部分。这种包含产品税金的价格,通常也称为含税价格。价内税有利于国家积累资金,调节产品利润水平,且是缓解价格矛盾的重要工具。
组成计税价格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吗?
组成计税价格不需要进行价税分离,组成计税价格时不包括价外税。价税分离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将商品或劳务的价款及其应征流转税款在发票中分别注明。实行价税分离的目的是将隐含的税款从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中分离出来,给购买商品或劳务的厂商和消费者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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