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模块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自然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模块;
其次,根据业务情况选择代开申请或代开记录查询,若点击代开申请,需要登录人员打开支付宝或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刷脸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我已完成按钮,页面弹出提示,请各位纳税人认证阅读;
接下来,三步让您学会使用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
第一步,填写发票代开申请表,带*号的信息是必录项
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和业务发生地街道乡镇请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购货方信息您可以手动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等信息,也可点击从以往开票记录中选择,增加常用购买方信息。
货物、劳务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请点击下拉框选择,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销货单位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等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空白的信息请据实填写。
第二步,确认发票信息
信息有误返回上一步修改,信息无误点击提交。
第三步,缴款
若代开的发票需要缴纳税款,则跳转至缴款界面,您可扫描二维码缴款;若不需要缴纳,则直接跳过缴款步骤,提示“缴款成功”。提交成功后,您可点击去下载打印、发送至邮箱、发送短信等按钮,查看电子发票信息。
以上就是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操作流程,您学会了吗?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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