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中的基础电信的增值税税率为9%。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
电信业务可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增值电信服务说的是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增值电信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
基础电信业务包括哪些?
1、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
2、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
3、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4、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
5、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它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
6、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
7、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
8、无线寻呼业务;
9、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凭借公用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实现的价值使原有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
2、包含内容不同:基础电信业务包括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移动网络业务、互联网公共数据业务、网络元素出租业务、卫星通信业务、网络的承载和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增值业务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移动网和固定网信息服务业务。
3、存在意义不同:基础电信业务需要建设全国性的网络设施,影响用户范围广,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保证基础设施的运行平稳以及协调发展;增值业务存在的意义在于对原有通信网基本业务以外业务的扩展,如数据捡索、数据处理、电子信箱、电子数据互换、电子查号和电子文件传输等。
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纳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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