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并从2025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说明的系列变化受到大家关注,我们将从补充内容、删除内容和填报口径变化三个方面为大家讲一讲。
补充内容主要有三项:
一是补充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的填写说明。
二是将“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调整为“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报口径没变化,表述更加简洁清楚。
三是优化了销售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预缴税款的填报说明。
内容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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