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各行各业的企业和工厂、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管理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为了扶持这些企业,国家出台了很多的优惠政策,例如,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给予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等。那么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在《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的免税项目对应栏目中填写。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把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若合计的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元,对其增值税进行免征。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