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一家图书出版社,经营过程中与图书报刊等发行单位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签订该份合同时要缴纳印花税吗?
发行图书报刊签订的合同要不要缴纳印花税?
对于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是免征印花税。
不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发行单位和出版单位之间签订的征订凭证(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双方就要缴纳印花税了。其征订的凭证按照印花税中购销合同的税目计算,计税依据按照订购数量和发行单位的进货价格来计算缴纳印花税。如果征订的凭证签订很频繁,可以由出版单位采取汇总方式计算缴纳印花税,这样可以简化纳税手续,采取汇总方式计算缴纳印花税,双方之间签订的个别协议就不用再重复缴纳印花税了。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依据。
比如出版杂志和发行方签订的合同按照购销合同税目。按照合同上的进货价格乘以订购数量的0.3‰计算缴纳印花税,假设一份征订合同的进货价格是每本杂志1元,订购数量是一万本,那么计税金额为1*10000=10000元,则印花税是10000*0.3‰=3元,立合同人各方都要纳税。
股票买卖、赠与以及继承所树立股权转让书据的,例如受让方买入1000股的股票,价格为每股10元,受让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你把这1000股的股票以每股10元的价格卖出,则需要缴纳印花税为:(1000*10)*0.00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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